昆明市貫徹落實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工作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昆明市貫徹落實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工作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昆明市貫徹落實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工作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及國家工商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大力推進商標戰略實施的意見》,抓住我市作為首批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和云南白藥集團作為首批商標戰略實施示范企業的有利時機,充分發揮商標品牌在促進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有效提升我市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加快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現就我市進一步深入實施商標戰略、促進經濟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實施商標戰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商標作為商品和服務的標志,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手段,在開拓和占領市場、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上的作用越來越明顯。近年來,在各級各部門的大力推動下,我市企業爭創名牌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名牌名品在推進我市工業化進程和實施工業強市戰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但與先進地區相比,我市商標發展水平還很低,存在注冊商標總量小,商標品牌結構單一,企業爭創馳、著名商標品牌的意識還不強,對商標在促進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認識不足,扶持力度不夠等問題。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加快實施商標戰略,是順應市場和資源不斷向商標品牌集中趨勢的必然要求;是引導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調整優化產品和產業結構、提高企業和產業競爭力、培育壯大優勢產業集群的重要舉措;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各級各有關部門特別是廣大企業要切實增強加快實施商標戰略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把實施商標戰略作為推進我市經濟跨越式發展的一件大事,擺上重要位置,借我市被確定為首批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的東風,搶抓機遇,不斷完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奮力開創我市實施商標戰略、開展“三級名牌”創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進一步實施商標戰略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昆明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解放思想為先導,建立和完善“企業主體、政府推動、部門協調、社會參與”的商標戰略工作格局,以優勢產業、優勢產品和大型企業為重點,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壯大一批馳名、著名、知名商標,努力構建中國馳名、云南著名、昆明知名梯級發展、結構優化的商標發展格局。以爭創中國馳名商標為龍頭,充分發揮商標興企、商標富農、商標強市的積極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大力推進商標戰略的實施。
(二)發展目標。經過5年的努力,到2015年底,力爭我市擁有注冊商標總量和馳、著名商標數量有大突破,進入西部省會城市前列。把我市建設成為商標注冊、管理、運用和保護制度完善、效能領先的商標戰略實施先進城市。
1.注冊商標數量繼續保持穩定增長,形成一批高知名度商標群體。努力實現“萬、千、百、十”目標:到2015年底,全市注冊商標總數突破2萬件,力爭達到2.3萬件;著名、知名商標累計達到1000件;培育全市商標戰略實施示范企業100家;馳名商標累計達到15件。
2.保持現有商標名牌存量,圍繞總體目標逐年推進。2010年爭取向國家商標局申報馳名商標4件,申請地理標志商標注冊3件,新申報云南省著名商標40件以上,獲得認定不少于30件,新認定市知名商標65件,新培育申請商標注冊500件。以此為基準,保持以年6%的增幅逐年推進。
3.在我市形成市和縣(市)區級銜接及大、中、小企業結合的商標戰略實施梯隊,涌現出一批商標戰略示范企業,進一步促進我市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增強核心競爭力,以名牌產品和服務為龍頭,帶動一大批配套產品、基礎產品和相關產業的發展。
三、進一步實施商標戰略的重點工作
(一)深入開展商標知識宣傳普及培訓工作。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將商標法律法規和基礎知識宣傳納入普法、科普宣傳計劃,通過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絡、專家講座等多種渠道和形式,大力宣傳商標和商標戰略知識,努力增強廣大企業和社會公眾的商標意識,積極營造尊重知識產權、重視商標戰略的社會氛圍。
(二)積極推進商標注冊。各縣(市)區、各職能部門要采取行政指導和政策激勵相結合的方式推動各類商標注冊,積極支持配合工商部門努力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重點加強對工業、農業、加工業和新興產業、高科技產業、現代服務業及地方特色字號等商標注冊的引導與服務。
(三)著力提升商標知名度和美譽度。充分發揮商標在企業產品質量、經營管理、市場營銷和技術創新等方面的載體作用,增加商標附加值,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積極扶持創意水平高、市場運作能力強的龍頭廣告企業主動對接企業實施商標戰略,集中進行群體性、專題特色廣告宣傳,通過強化商標文化形象的策劃與傳播,提升企業商標的知名度。加快建立企業信用體系,扎實開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動,提升企業信用自律水平和防范信用風險的能力,增強和維護企業商標的市場美譽度。
(四)充分發揮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在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區域經濟發展以及農民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農產品的品牌化,引導農產品企業依托商標走產業化、規模化、品牌化經營的發展道路。充分發掘利用我市豐富的農業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加大對具有昆明特色的花卉、蔬菜、瓜果等農產品商標的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品牌涉農企業和品牌農產品基地,鞏固和發展“品牌興農”成果。積極幫助符合申報條件的農副產品申報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大力推行“公司+商標(地理標志)+農戶”產業化經營模式,充分發揮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在農業現代化、產業化、規模化中的作用,促進我市農業依托農產品商標實現快速增效。
(五)充分發揮企業在商標戰略實施中的主體作用。引導企業樹立強烈的自主品牌意識,大力推進商標、字號一體化戰略,全面提升商標注冊、運用、管理和保護的能力和水平。工業企業要以商標為抓手,加快產業轉型,培育自主品牌。農副產品生產企業要積極申請產品和地理標志注冊,農業休閑觀光企業要積極申請服務商標注冊,大力推行“公司+商標(地理標志)+農戶”的產業化經營模式,充分發揮農產品商標在農業現代化、產業化、規模化中的作用,提高產品附加值。服務業企業和傳統老字號企業要積極發展品牌連鎖經營,加快推進集團化、品牌化和規模化。
(六)推進商標市場化運作,實現商標價值最大化。引導企業充分利用商標無形資產價值在運用中增值、在增值中運用的增長規律,支持和鼓勵企業通過商標投資入股、質押融資等方式,發揮無形資產的融資功能,引導企業利用授權貼牌、品牌連鎖等商標許可使用方式,迅速擴大市場份額,提高商標的市場認知度,實現商標價值的轉化、利用和提升。依托泛亞產權交易中心,建立商標服務和信息管理平臺,開展商標知識產權交易,為社會提供閑置商標許可使用、轉讓等服務,促進商標資源流轉,提高商標資源的使用率,推進閑置商標資源的盤活利用。
(七)培育發展自主國際品牌。支持企業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積極參與國際競爭。引導、鼓勵企業在國際貿易中使用自主商標,進行商標國際注冊,提高自主商標商品出口比例。鼓勵企業積極應對海外商標糾紛,防范海外商標搶注行為和商標侵權假冒行為,建立健全海外維權投訴和救濟渠道。
(八)全面加強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健全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機制,加大對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知名商標的保護力度,建立商標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相結合的維權體系,構建我市與周邊城市區域內、外打假維權機制,為自主品牌開拓市場提供有力支持。加強商標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司法機關之間的協作,嚴格執行對涉嫌刑事犯罪的假冒商標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程序,規范涉嫌商標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有效遏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犯罪行為。
(九)加強商標無形資產的管理。各縣(市)區、各部門及各類市場主體要強化對商標無形資產的管理工作,對具有重要價值商標的企業并購、改制、合資等活動,要實施商標無形資產評估,避免商標無形資產流失。
四、進一步實施商標戰略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組織保障機制。成立昆明市商標戰略推進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廳相關負責人和市工商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市工商局、市知識產權局、市質監局、市工信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工商局,形成政府統一領導,工商部門主導,各有關部門通力協作配合的齊抓共管機制,全力抓好工作落實。市商標戰略推進領導小組領導全市商標戰略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分類指導、資源整合、輿論宣傳、效能監督、考核獎勵等工作。各級政府和相關行業經濟主管部門要成立相應的配套組織機構,加強對商標戰略實施工作的指導,落實市商標戰略推進領導小組部署的工作任務。
(二)建立商標發展目標考核機制。市政府將商標發展工作納入年度政府工作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市商標戰略推進領導小組督促指導各地各部門認真實施商標戰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按照市政府年度總體商標發展目標,制定年度工作實施方案,逐層分解落實,并列入年終考核內容。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實行政策激勵機制。支持企業爭創中國馳名商標、云南省著名商標、昆明市知名商標,鼓勵企業境外注冊商標。每年對新獲得“三級名牌”的企業進行獎勵,獎勵標準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企業創三級名牌和三級名品的實施意見》(昆政發〔2008〕46號)規定執行。對獲得“三級名牌”認定企業的商品和服務,符合政府采購規定的,予以優先采購。
(四)建立健全聯系協調機制,積極爭取政策支持。工商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主動加強與上級部門的聯系協調,在商標注冊、名牌爭創和保護及宣傳等方面爭取國家工商總局、省工商局對我市更多的具體指導和政策扶持。促進我市與其他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區)的聯系交流和信息傳遞,加強商標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推動我市和周邊地區、先進發達地區在知識產權執法、人才培養、中介服務、信息交流、市場貿易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為我市外向型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