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培訴英氏9款米粉罐侵權獲賠百萬
法院經審理查明,雅培制藥公司享有名稱為“容器”及外觀設計專利,該專利至今有效。而“英氏-首嘗親衡加鐵營養米粉”等9種的罐裝米粉產品,其外觀設計與雅培公司享有專利權的外觀設計相比,除主視圖中雅培公司涉案外觀設計開口處有3個圓點而被控侵權外觀設計無該3個圓點、俯視圖中被控侵權外觀設計有兩條波浪線條而雅培公司涉案外觀設計無該波浪線外,其余設計均基本相同。訴訟中,英氏食品公司、楓樹食品公司、英氏乳業公司、興華塑膠公司亦認可涉案被控侵權的米粉罐與雅培公司享有專利的外觀設計相同或近似。
涉案9款米粉分別在樂友公司各門店、樂友網站、英氏官方網站、天貓商城英氏旗艦店銷售、當當網等均有銷售,且銷量可觀。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米粉罐與雅培公司涉案外觀設計相比,僅有兩處細微不同,其余設計均基本相同。對一般消費者而言,兩者整體視覺效果基本相同,故兩者構成近似的外觀設計。
根據米粉罐上標注的生產者信息,以及英氏食品公司與楓樹食品公司簽訂的協議,可以確認英氏食品公司和楓樹食品公司是涉案罐裝米粉的生產者。在涉案米粉罐上標注有英氏乳業公司的電話、網址、商標;英氏乳業公司網站上介紹其建有米粉生產基地,并展示有涉案被控侵權的米粉產品;英氏乳業公司還將涉案米粉罐申請了外觀設計專利權。從這些事實可以看出,盡管涉案罐裝米粉上未標注英氏乳業公司的生產者身份,但其實際上也是生產者之一。故涉案米粉產品實際上是由英氏食品公司、楓樹食品公司、英氏乳業公司共同生產的。
鑒于使用何種米粉罐需由英氏食品公司和楓樹食品公司決定,楓樹食品公司需對興華塑膠公司設計的米粉罐樣品簽字確認后再行制造,加之英氏乳業公司將涉案侵權米粉罐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故應當認定涉案侵權米粉罐由英氏食品公司、楓樹食品公司、英氏乳業公司共同委托興華塑膠公司設計、制造。
英氏官方網站、天貓商城“英氏旗艦店”均由英氏乳業公司、英氏食品公司共同經營。在英氏官方網站、“英氏旗艦店”上均有使用涉案侵權米粉罐的米粉產品展示和銷售,故英氏食品公司、英氏乳業公司共同實施了許諾銷售侵權產品的行為。
根據樂友公司提供的銷售出庫單,可以確認英氏食品公司向樂友公司提供了使用有涉案侵權米粉罐的米粉產品,故英氏食品公司實施了銷售侵權產品的行為。樂友公司的網站上展示有涉案米粉產品并實際銷售,故其實施了許諾銷售、銷售侵權產品的行為。
綜上,上述4被告的行為均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均未經雅培公司的許可,構成了對雅培公司涉案專利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最后,法院認定雅培公司100萬元的賠償請求于法有據,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