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成香煙,商標碰瓷何時休?
據《科技日報》8月9日報道,近年,一款以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命名的“天眼”牌香煙上市。雖然該香煙生產企業拿出了“致敬科學精神”“紀念南仁東先生”等說辭,但這種“跨界聯姻”的操作頗有蹭熱點之嫌。
“天眼”作為人類有史以來建造的單口徑最大的射電望遠鏡,價值和意義重大,它將為宇宙大尺度物理學、物質深層次結構和規律等諸多研究領域提供更多機遇,同時為國家安全維護、國防建設等提供有力的技術保障。或許正是因為這個現象級IP的巨大潛力和商業經濟價值,其被不少想蹭熱度的人盯上了。
在中國商標網以“天眼”為關鍵詞,可以檢索到1110件相關商標(數據統計截至8月9日),涉及的商品或服務類型包括衣食住行等多個門類,其中將近800件商標的注冊時間在2016年9月“天眼”正式落成啟用之后。上述“天眼”牌香煙的商標注冊時間為2017年3月——彼時,“天眼”作為“國之重器”已是家喻戶曉。
此類蹭熱度注冊商標的行為違法嗎?其實,現行商標法尚未將科研項目名稱、成果列入禁止注冊商標的范圍,也就是說,這么做不屬于注冊商標有明顯瑕疵的情形。同時,“天眼”香煙與真正的“天眼”所注冊的商標或服務不同,也不屬于存在注冊商標爭議的情形。
眾所周知的是,疫情期間,鐘南山、火神山、方艙醫院等商標都曾被惡意搶注,但進入商標實質審查階段后,這些商標申請因被認定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或損害社會道德風尚被駁回。
與“天眼”同屬大科技IP的神舟一號、天宮一號,甚至上個月剛發射的火星探測器天問一號也遭遇過被光速搶注的尷尬。把“國之重器”與食品、建材甚至計生用品聯系在一起,容易讓消費者產生二者存在某種關聯的誤解,也是對相關科學事業、科研工作者的一種褻瀆。這樣的搶注,本該無效。其實,基于科研行為及成果的排他性、唯一性,可以適當給此類商標一些傾斜性保護,最大程度避免諸如“天眼”香煙、“神舟一號”啤酒等尷尬和笑談。
除了制度性約束外,商標保護還依賴相關權利人商標意識的提高。“天眼”所有者——中國科學院國家天文臺,于2019年6月申請并注冊了“中國天眼”商標,晚于70%的“天眼”商標注冊時間。雖然現有制度對于惡意注冊行為和商標會給予糾錯和懲戒,但如果能夠“早發現、早治療”,維權成本、消耗的社會資源會減少不少。此外,防御性注冊也是常見的維權手段,比如娃哈哈公司注冊了“娃娃哈”“娃哈娃”“哈哈娃”等一系列近似商標以防被人傍名牌。
在相關法律制度基本完善,人們對重大科技成果已有保護共識的背景下,“天眼”香煙的情況本不該發生,對這種鉆空子和混淆視聽的做法,相關部門應該給予重視,不僅僅是為了“天眼”,更是為了避免今后更多的類似操作和糾紛的出現。對商標碰瓷的監管和處理,考驗著相關部門的擔當和智慧。
(責任編輯:楊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