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轉讓必須要登記嗎
軟件著作權轉讓必須登記嗎
軟件轉讓合同“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件登記機構登記(國家版權局主管全國軟件著作權登記管理工作,國家版權局認定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為軟件登記機構。經國家版權局批準,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可以在地方設立軟件登記辦事機 構),強調的是自愿登記原則。
該規定的合理性表現在:
1、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體現了國家對私權的尊重;另外從實際情況看,國家進行了幾次的機構改革,原來的軟件轉讓合同登記管理機構已幾經轉換
2、減輕了政府相關部門的負擔,符合入世后政府職能轉變的大的趨勢
3、避免了司法部門在審理案件時因為軟件轉讓合同是否生效而產生的分歧,有利于法制的統一。
怎樣進行軟件著作權轉讓
1、申請人可以自己辦理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轉讓或專有合同登記,也可以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登記。
2、申請人應當將所提交的申請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補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內容的一致。
3、辦理軟件著作權轉讓或專有合同登記可到登記大廳現場辦理,也可使用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郵寄到中國軟件著作權登記部。
4、申請表應當在線打印,請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請文件都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申請表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
5、申請人或代理人信息欄內的詳細地址,請務必填寫準確的實際聯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郵寄證書或其它書面郵件。
6、著作權人為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的應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并需加蓋單位公章
7、著作權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并需提交非職務開發保證書或非職務開發證明。(下載《非職務開發證明》《非職務開發保證書》)。
8、著作權人為外國自然人的,應提交護照復印件,及護照復印件的中文譯本,并需翻譯者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