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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山工商半個月查獲假冒及涉嫌商標侵權酒近300瓶
6月13日,黃山市工商局經濟檢查執法局在屯溪經濟開發區齊云大道的一商店中查獲一批假冒及商標侵權的品牌酒,查扣假冒425ml 40.6度“古井貢年份原漿酒”2箱計8瓶,涉嫌商標侵權的標稱貴州飛天國醬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凈含量500ml 52度“貴州茅臺鎮封壇原漿酒”6瓶,以及標稱煙臺歐亞莊園葡萄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長城全汁紅葡萄露酒”30箱計180瓶,合計194瓶。
6月份以來,市工商局經濟檢查執法局對屯溪中心城區涉嫌銷售假酒的多家商店進行了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假冒仿冒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和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在商品銷售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半個月時間,已立案5件,先后在位于屯溪區延安路、江南新城、新安南路和經濟開發區的5家商店中查獲假冒“古井貢原份年漿、古井貢5年”以及涉嫌商標侵權酒共計294瓶,以及“古井貢5年酒與古井貢獻禮版酒”的外包裝空箱13個。據工商執法人員介紹,上述5戶商家銷售的假冒侵權酒在外包裝上看較為逼真,有的外包裝箱(盒)是二次回收使用,且進貨渠道復雜,有的稱是流動商販上門兜售,有的稱是朋友相送,還有的稱是被欠錢抵債來的等,購進價格低廉,利潤空間大,沒有依法履行索票索證,不能提供假酒的有效來源憑證,該局已依法對上述商品實施了行政強制扣留措施。
根據古井貢酒廠打假辦出具的鑒定證明書,上述涉及的“古井貢年份原漿、古井貢5年”均系假冒產品。目前,市工商部門依照法律程序對5戶商家銷售假冒及商標侵權酒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并將對假酒來源進行深入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