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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軟件著作權的使用權,如何交稅?
專家回復:
1、轉讓軟件著作權的使用權按銷售無形資產稅目繳納增值稅,稅率11%;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3%.
2、轉讓軟件著作權的使用權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相應的費用計入其他業務成本,相應的稅費在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形成的所得與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一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
二、銷售無形資產
銷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
技術,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自然資源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和其他自然資源使用權。
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包括基礎設施資產經營權、公共事業特許權、配額、經營權(包括特許經營權、連鎖經營權、其他經營權)、經銷權、分銷權、代理權、會員權、席位權、網絡游戲虛擬道具、域名、名稱權、肖像權、冠名權、轉會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