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酒茅臺”能否通過 十月底見分曉
茅臺申請“國酒茅臺”是企業行為,但是是否批準是國家商標局的行政行為。這一商標申請,對于商標局和茅臺企業來說,正遭遇空前的壓力。
繼五糧液、劍南春等5家四川酒企聯合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遞交異議報告后,反對“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的陣營再添新軍。
昨日,北京、上海、廣州等地多位律師倡議發起的“公益訴訟律師志愿法律服務活動”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對“國酒茅臺”商標事件進行研討,并有可能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遞交異議申請。
據介紹,本次公益訴訟律師志愿法律服務活動是由北京市國凱律師事務所胡波、鐘蘭安等多地多位律師共同發起。
鐘蘭安律師昨日介紹,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注冊“國酒茅臺”商標已經引起有關公益訴訟律師志愿者的關注。
鐘蘭安表示,近期將就“國酒茅臺”商標注冊是否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其獲得注冊是否具有危害性問題,組織有關公益訴訟律師志愿者進行研討,并有可能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遞交異議申請。
他介紹,為加強“國”字頭商標的注冊管理,國家工商總局于2010年7月頒布《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
貴州茅臺公司申請注冊的“國酒茅臺”商標顯然屬于商標中含有“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這一范疇,相關主管部門應以其“構成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響”給予駁回。
針對貴州茅臺在產品包裝、廣告宣傳中長期使用“國酒”稱號,鐘蘭安認為,茅臺公司在未取得任何機構認定的情況下廣泛使用“國酒”,本身就涉嫌虛假、夸大宣傳和違反《廣告法》等法律法規。
7月20日,“國酒茅臺”商標通過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初審并發布公告。
本月初,山西汾酒、河南杜康等多家白酒企業曾集體表示反對。上周,五糧液、劍南春、水井坊等5家酒企聯合上書反對“國酒茅臺”商標注冊。
面對眾多反對之聲,貴州茅臺公司至今并未做任何回應。茅臺冠名“國酒”的復議能否通過,將于今年10月底前揭曉。(記者李靜)(來源:新京報)
智慧星認為:國酒茅臺含“國”字性質商標,按照國家商標國家工商總局于2010年7月頒布《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應該從嚴審查。如果茅臺該商標獲得成功,對其他企業而言,的確有失公允。但是其他企業也可以考慮申請,國酒五糧液、國酒紅花郎、國酒衡水老白干嗎?國酒豈不泛濫?但是值得一提的是:瀘州老窖的“國窖1573”卻是注冊成功了的,所以此次沒有加入反對的隊伍里。正所謂: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