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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大樂透"商標遭拒 體彩中心狀告商評委
本報訊(記者王巍)申請將“超級大樂透”注冊成商標遭到拒絕,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將商評委訴至法院。今天上午,一中院通報稱,一審判決維持了商評委的決定。
2007年10月18日,國家體育總局體彩中心向商標局申請注冊“超級大樂透及圖”商標。但在2002年9月19日,長春一公司和北京體彩信息推廣有限公司已經分別向商標局申請注冊以樂透為名的商標,并經過了核準。
商標局經審查,于2010年6月7日作出決定駁回國家體育總局體彩中心的大部分申請項目。
體彩中心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稱超級大樂透具有商標應有的顯著性,商評委的決定對事實認定不清。
體彩中心認為,超級大樂透商標具有極強的顯著性,申請商標指定使用在教育、書籍出版等服務上足以使相關消費者對服務來源產生明確認知。
法院審理后認為,在中國彩票行業中,所謂“樂透”型玩法,是指沒有排列順序的全部號碼球放在一起依次搖出需要的個數。“超級大樂透”是“樂透”型玩法中的一種,是指“35選5加12選2”的彩票玩法。
可見,“超級大樂透”作為中國彩票的玩法之一,如果在經營彩票等服務上注冊為商標,則直接表示了該服務的特點和內容,不符合商標注冊的法律規定。
體彩中心提交的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該商標已經獲得商標的顯著特征,并已為普通消費者識別為體彩中心的商標,已具有區分服務來源的作用。
法院判決維持了商評委的復審決定。智慧星解讀:該商標注冊被駁回的主要原因不是被搶注,而是直接表示了該服務的特點和內容。舉例來說,某申請人申請“蘋果”牌水果不可以的,但是申請“蘋果”牌手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