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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標法》擬簡化和完善商標的確權程序
光明網昆明9月5日電(記者鄭北鷹)從“2012中國商標年會”上獲悉,第三次修訂中的《商標法》擬允許電子申請形式,允許聲音和單一顏色商標的注冊,有望簡化和完善商標的確權程序,新增對多次實施商標侵權行為應從重處罰的規定,將被侵權人的民事賠償額由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等。
第三次修訂中的《商標法》加大了對侵權的懲罰力度,降低了維權成本。同時強化了損害賠償的補償懲罰和威懾效果,加大對商標權的保護力度,鼓勵企業正當競爭,遏制惡意搶注他人知名商業標識和“傍名牌”的行為,通過采取追繳違法所得、銷毀侵權產品和犯罪工具等措施,降低侵權人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將被侵權人的民事賠償額由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在無法證明權利人實際損失和侵權人實際得利的具體數額的情況下,由法官酌定的數額。
《商標法》第三次修訂是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主動而為,其目標包括簡化和完善商標確權程序、加強對商標專用權和地理標志的保護、規范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加強對商標代理行為的監督、為商標申請人提供更好的服務、使商標法達到國際水平等。
據了解,修訂后的商標法有望簡化和完善商標的確權程序,加大對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力度。主要內容包括參考各國的先進經驗和做法,簡化申請手續,包括允許聲音和單一顏色商標的注冊,采取一標多類申請的受理辦法,允許采用電子申請形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