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商標戰略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省屬各大中型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關于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部署和《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通知》(國發〔2008〕18號)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推進我省商標戰略的實施,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云南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解放思想為先導,建立和完善企業為主、政府推動、部門協調、社會參與的商標戰略工作格局,以優勢產業、優勢產品和大型企業集團為重點,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壯大一批馳名、著名、知名商標,努力構建中國馳名、云南著名、州市知名的梯級發展、結構優化的商標發展格局,以積極爭創中國馳名商標為龍頭,充分發揮商標興企、商標富農、商標強省的積極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全面提高我省經濟綜合實力。
二、基本原則
(一)企業主體原則。增強企業商標意識,提高產品質量、管理能力和營銷水平,引導企業做好商標的注冊、使用、宣傳和保護,精心經營品牌,積極打造知名品牌,積極提升品牌知名度。
(二)龍頭帶動原則。加強政策指導,強化幫扶舉措,支持優勢企業、優勢產業、優勢行業爭創馳名商標、著名商標,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結構升級。
(三)科技創新原則。利用知識產權制度鼓勵和保護企業加大技術研發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鼓勵企業積極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積極培育自主品牌,增強商標的持續發展能力。
(四)政策扶持原則。實施激勵政策,對馳名、著名商標企業給予政策扶持,激發廣大企業和全社會推進商標戰略實施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五)合力推進原則。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努力形成政府推動、企業爭創、社會支持參與的格局,共同推進產品、企業、產業等自主品牌建設。
三、總體目標
到2012年,建立起較為完善的知名、著名、馳名商標的梯次培育、發展和保護機制,形成一批省內各州市區域內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知名商標,打造一批省內外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的著名商標,創立一批國內外享有很高知名度和明顯競爭優勢的馳名商標。鼓勵、支持商標發展的政策體系和服務體系基本建立;商標管理和行政執法體系不斷完善,商標侵權假冒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尊重和保護商標的良好社會氛圍。
到2012年,我省擁有中國馳名商標的數量在現有7件的基礎上增加30件以上,總數力爭達到40件,中國馳名商標擁有量在全國的排名力爭達到20位以內,力爭在西部省區位居前列;云南省著名商標達到1000件以上;有效注冊商標超過4萬件。通過今、明2年的努力,中國馳名商標的數量力爭達到20件以上。全省16個州、市要進一步加大實施商標戰略的工作力度,在中國馳名商標的培育上取得新的突破。昆明市要充分發揮省會中心城市的聚集作用,5年力爭新增中國馳名商標15件以上;曲靖、玉溪、紅河、楚雄、大理等5個州市,要積極發揮帶動作用,5年力爭新增中國馳名商標10件以上;其他10個州市要積極行動,5年力爭每個州市實現中國馳名商標零的突破。
四、工作重點和措施
(一)下大力氣重點培育、扶持和創建中國馳名商標
培育、扶持和創建中國馳名商標是我省推進商標戰略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對本地的優勢產業、傳統產業和有競爭潛力的企業,進行梳理排隊,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薦一批”的原則,建立我省創建中國馳名商標的品牌梯隊,加大幫扶力度,實現馳名商標數量和質量的突破。
一是圍繞生物制藥、茶葉生產和加工、有色金屬及冶煉以及制造業、煙草行業抓創建。上述行業擁有雄厚的資源優勢和良好的產業基礎,通過多年的發展積累了豐富的市場經驗和很高的商標知名度,其中已涌現了如“云南白藥”、“康王”等中國馳名商標。目前,這些行業中的“盤龍云海”、“大益”、“云錫”、“云銅”、“云鋁”、“馳宏鋅鍺”、“昆電工”等一批商標也已基本具備了中國馳名商標的條件,應作為我省申報和創建中國馳名商標的第一梯隊。各地和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和協助企業盡快提出中國馳名商標的認定申請。同時,要在現有產業發展基礎上,積極推進我省現有中國馳名商標的國際化戰略,打造國際知名商標,并以此為產業龍頭,整合和優化資源,提升產業競爭力。
二是圍繞農產品和化工產品抓扶持。在“斗南花卉”榮獲中國馳名商標的基礎上,要以農業和化工行業龍頭企業為核心,充分發揮云南豐富的特色農產品和化工產品優勢,著力扶持一批上規模、有競爭力的花卉、蔬菜、水果等農產品和磷化工、化肥等化工產品商標,作為爭創中國馳名商標的第二梯隊,做好各項內涵提升和準備工作,待時機成熟積極申報中國馳名商標。
三是圍繞現代高科技產業和服務行業抓培育。現階段要抓好光學儀器、物流自動化、旅游、餐飲、民族文化等具有云南地方特色的現代高科技產業和服務行業,培育一批具備馳名商標潛力的品牌,作為創建中國馳名商標的第三梯隊,通過引進先進的管理觀念、管理模式和管理體系,積極倡導集團化、網絡化、品牌化經營,按照馳名商標的條件和要求積極引導和加以培育。
四是充分利用多種途徑爭創我省的中國馳名商標。要在加大商標侵權案件中報送馳名商標認定申請力度的同時,還要抓住通過商標異議案件或商標爭議案件進行馳名商標認定的途徑。此外,在以行政程序申請認定馳名商標為主要途徑的同時,還要加大在司法程序中認定馳名商標的力度。
(二)把云南省著名商標的認定作為爭創中國馳名商標的資源儲備
云南省著名商標認定活動是推進商標戰略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省創建中國馳名商標工作的起點和準備。要把云南省著名商標打造成為創建中國馳名商標的后續力量,不斷充實創建中國馳名商標的資源儲備。
一是加強著名商標的創立工作。要圍繞我省區域品牌和行業品牌形象建設,大力支持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主業突出,市場潛力大,發展前景好的企業,積極創立云南省著名商標。
二是在認定著名商標的同時提前介入指導。要幫助和指導著名商標企業加強商標使用和管理的制度建設,完善企業的商標使用證據、經濟指標證據等基礎材料和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使企業提前適應中國馳名商標在程序和實體上的嚴格要求。
三是適時開展知名商標認定工作。具備條件的州市,要及時開展當地知名商標認定工作,形成一大批地區區域內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知名商標,使地區知名商標成為云南省著名商標的后續資源。
(三)夯實推進商標戰略工作基礎,大力推動商標申請與注冊
企業作為商標的權利主體,要高度重視商標注冊,要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服務和履行專項職能的特點和要求,及時辦理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的申請注冊。各級工商部門要廣泛宣傳商標法律法規與使用、經營商標的有關知識,增強企業商標意識。
一是企業要合理注冊并規范使用商標、商號,不斷拓展商標注冊的領域和空間。要指導龍頭企業合理擴大商標注冊類別,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全方位商標注冊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在先權利。
二是鼓勵和引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通過采用先進管理方法,建立科學、規范的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特別是要建立健全企業商標使用和管理的工作制度,提高自身經營管理水平和品牌經營能力,實現從自發創牌向自覺創牌轉變。
三是推行“三書”、“一卡”制度。各級工商部門要大力推行“商標注冊建議書”、“商標策略提示書”、“商標法律告知書”等商標行政指導制度和“跟蹤服務聯系卡”制度。通過市場巡查、上門走訪、企業年檢調查等方式,掌握行政區域內的工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商標問題,指導其盡早申請商標注冊,為擴大商標總量奠定基礎。要對行政區域內的工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分片劃定范圍,實行“網格化”管理和“一對一”跟蹤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各類商標問題。
四是鼓勵和支持農產品商標、地理標志的注冊。各級工商部門要會同農業、林業等部門,積極指導開展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注冊申請工作,支持農業專業大戶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創牌經營,推廣“公司+商標+農戶”生產經營模式,扶持培育一批“名、特、優、新、稀”的地理標志和農產品商標。
五是加強老字號的商標注冊和保護。充分發掘老字號的歷史和人文價值,推進老字號企業在傳承中創新,加強老字號商標的注冊和保護,恢復和提高老字號商標的市場影響力。
六是將商標戰略與實施“走出去”戰略相結合。積極引導企業,特別是馳名、著名商標企業進行商標國際注冊,著力創建國際品牌,開拓國際市場。指導和鼓勵企業依據當地的法律,合理運用國際規則維護在國外的商標權利。
(四)加大商標權保護力度,維護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
打擊商標假冒侵權,開展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是商標監管的核心任務。各級工商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創新執法理念,不斷強化商標行政保護工作。
一是繼續以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為核心,加大商標保護力度。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假冒行為,建立商標監管長效機制,切實維護商標所有人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是強化涉及廣大群眾生產和生活安全的商品領域的商標監管。繼續以食品、藥品、農副產品、農資、服裝等商品批發零售市場為重點,加大商標監管力度,切斷商標侵權假冒商品的市場流通渠道。要按照“網格化”監管模式,做到商標監管重心下移,嚴厲查處各類商標侵權案件。
三是建立對馳名、著名商標企業的回訪制度。各地要廣開商標維權門路,變坐等投訴為主動維權。要主動上門征詢企業維權訴求,采取有效措施幫助商標注冊人解決存在的商標維權問題,將行政執法部門的打假優勢與企業善于識假的能力有機結合起來。
四是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各級工商、公安、知識產權、版權等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堅決打擊侵犯商標權,特別是侵犯馳名、著名商標權的違法行為。要充分發揮“泛珠”、“西部”等區域性商標保護協作網的作用,擴大商標保護的區域范圍。加強涉嫌商標犯罪案件的移送,加大對商標權的保護力度,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
五、政策措施
推進商標戰略工作遵循政策扶持原則。通過對馳名、著名商標企業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加快廣大企業實施商標戰略的進程。
(一)貫徹落實爭創馳名商標有關獎勵政策,進一步建立激勵機制。
(二)放寬馳名、著名商標企業組建私營企業集團條件的限制。馳名、著名商標企業組建私營企業集團,母公司注冊資本達到300萬元,并擁有3個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冊資本合計達到800萬元的,即可注冊登記。
(三)允許企業以商標權作價投資。在企業注冊登記中以馳名、著名商標作無形資產評估價值出資的,最高可占企業注冊資本的70%。
(四)對以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名稱作為企業字號申請登記,以及以與著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名稱作為相同或相關行業的企業字號申請登記的,必須提交商標注冊人同意的授權或許可文件,工商部門方可準予核準。
(五)對馳名、著名商標企業年檢,工商部門提供優質服務。通過開辟綠色通道、電話預約、主動上門等方式給予便利服務。
(六)對馳名、著名商標企業,在有關資源要素保障方面實施傾斜,在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科研立項、財政貼息等方面,由相關部門給予優先扶持。
(七)鼓勵馳名、著名商標企業加大技術開發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八)對馳名、著名商標企業在金融信貸上給予支持,開展以商標等無形資產為擔保的信貸服務。
(九)對馳名、著名商標企業,按照同等優先原則,政府采購部門優先采購其商品、服務和勞務。
(十)鼓勵研究機構和大專院校組織商標知識和商標管理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建立商標專業人才庫,努力造就高素質的商標專業人才隊伍。
(十一)新聞媒體要加大對馳名、著名商標的宣傳力度,總結推廣商標工作的好經驗和好做法,對商標侵權和違法行為予以曝光,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商標、愛護商標、發展商標、共同推進商標戰略的良好氛圍。
(十二)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積極作用。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辦法,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中介行為,提高服務質量,為推進商標戰略實施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十三)各級工商部門要切實發揮協調指導和主抓作用,規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組織制定創建馳名商標的發展計劃,實行重點幫扶責任人制度和幫扶聯系督辦制度。
六、組織領導
建立推進商標戰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統一領導和協調全省推進商標戰略工作。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協作,形成合力,在各自職能范圍內做好工作。
各州市也要相應建立商標戰略推進工作的組織領導機制,將商標培育發展納入各地政府經濟發展目標考核體系,大力推進我省商標品牌建設。
本實施意見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