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遭搶注?“優衣庫”或將成為中國品牌
日本的服裝品牌“優衣庫”,曾因試衣間曝出不雅視頻火遍中國。如今商標被認定侵權,再次強勢進入大眾眼球。今天帶大家一探究竟:
法律白皮書新條例是“及時雨”4月25日,在第17個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前夕,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本次公布的是2016年“上海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件”,其中一起注冊商標不使用僅惡意維權的商標侵權案引人關注。該案件首次以判決方式認定原告的批量訴訟具有惡意,因而免除被告的經濟賠償義務。此次案件在商標惡意維權案件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為后期“優衣庫”的成功維權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指南針公司批量注冊商標惡意維權株式會社迅銷是UNIQLO商標所有人,由旗下子公司與迅銷商貿有限公司共同經營該品牌。其曾向中國商標局申請UL商標領土延伸,鑒于指南針公司和中唯公司是UL商標中國所有人,因此駁回該請求。據了解,指南針公司和中唯公司兩權利人共持有2600余個注冊商標,且未使用過上述注冊商標。中唯公司曾在網站上公布UL商標轉讓信息,欲將該商標賣給優衣庫公司。 隨后于2014年3月,指南針公司向優衣庫發出律師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并在全國多家法院提起訴訟。
優衣庫無懸念勝訴 惡意維權終失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UL商標作對比,兩者在視覺效果上基本無差別,認定相同。故被告應立即停止相關使用行為。鑒于原告全國范圍內批量訴訟為注冊商標不正當獲利,且UL商標未實際使用未承載商業信譽,故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的訴訟請求。
結合優衣庫事件,教大家如何應對惡意維權:
1. 面對惡意維權,受侵害人應收集其批量注冊商標以及涉案商標未真正投入市場的證據;
2. 若對方在全國范圍內批量提起訴訟,受侵害人不應私下金錢和解,應積極應對訴訟;上述優衣庫案件是最好的現身說法;
3. 受侵害人應時刻關注針對注冊商標惡意維權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和事件案例,樹立堅決打擊惡意維權行為的決心,理性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