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0高新企業認證
一、申報安排
2020年云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受理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20日,請各州(市)科技局、各高新區管委會及時做好企業申報和推薦工作。
二、入庫企業條件
(一)企業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申請入庫時在云南省內注冊成立滿一年以上,此前未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二)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三)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授權或獲得受理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
(五)企業近2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2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1.5%,設立或具備設立研究開發費用輔助核算賬或專賬的條件;
(六)企業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無失信行為。
2020年度新申報并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視同為成功出庫企業進行管理;2020年度新申報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將擇優納入培育庫進行培育。
三、申報材料及裝訂順序
(一)云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請書(見附件1)。
(二)已獲得授權或獲得受理的知識產權證明材料(含說明頁)的復印件。
(三)近2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實際經營期不滿2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
(四)近2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表及其附表(加蓋企業公章)(實際經營期不滿2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
對于涉密企業,需將申請入庫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入庫程序
(一)企業申報
企業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向所在州(市)科技局提出申請,按照本通知要求,準備相關證明材料。州(市)科技局對企業申報材料審核無誤后,填寫本地區申報云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推薦匯總表(見附件2)。
(二)專家評審
省科技廳按照《云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建設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入庫條件,組織專家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三)公示與入庫
擬入庫建議名單經省科技廳廳務會審定通過后,在省科技廳網站和“陽光云財一網通”平臺上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企業入庫培育,印發入庫通知并向企業頒發入庫企業編號;有異議的,由省科技廳核實處理,情況屬實的,取消入庫資格。
五、材料報送
(一)企業需提交一式一份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材料。紙質材料按裝訂順序編制總目錄和分類目錄報送企業注冊地州(市)科技局,所有提交的材料正反雙面打印。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還,請自備存檔。
電子版材料需掃描成非加密PDF格式的文件發送至497310790@qq.com。
(二)請各州(市)科技局于2020年8月20日報送相關材料。
(三)企業向所在州(市)科技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
六、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科技局于2020年8月30日之前報送《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建設方案》和培育庫負責人信息(見附件3。
(二)根據入庫企業需求及專家綜合指導意見,由云南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促進會針對每一戶入庫企業給出具體培育方向的指導意見,各州(市)科技局可根據指導意見進行針對性的培育。
(三)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各州(市)科技局應認真做好入庫企業的審核工作,強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政策、入庫培育政策的宣傳及指導、服務工作。
(五)省科技廳鼓勵支持各州(市)、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各高新區、各科技孵化器、各眾創空間等科技公共服務平臺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構建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體系,為我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楊經理,0871—65178921 13888395921
電子郵箱:497310790@qq.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盤龍區凱悅時代A座2301室